第三章年度报告备案
第二十一条优化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
商事主体年报备案是商事主体对社会公众公开年报备案内容的义务,不作为行政机关对商事主体进行的监督检查措施。
第二十二条商事主体自其设立年的次年起,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区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商事主体上一经营年度的主要经营活动、注册资本实际到位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信息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商事登记机关不审查商事主体备案的年度报告,商事主体完成年度报告备案后,商事登记机关将年度报告的内容向社会公众公示。
第二十四条商事主体对备案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构备案年度报告内容。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