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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省区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正式签约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左)与顺德区副区长陈浩斌(右)签订合作协议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湛承姝) 敢为天下先,顺德这次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昨日(4月18日),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协议签字仪式暨2014年顺德区环保工作会议在华桂园举行,今年起至2016年,双方将在5大方面进行合作,力争顺德届时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

  据了解,这是省环保厅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将努力为广东乃至全国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经验。广东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清,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佛山市副市长许国,顺德区区长黄喜忠等领导出席会议,会上还为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的伦教、勒流、北滘、陈村、均安等五个镇街颁发了牌匾。

为何是顺德?
改革的探路先锋+生态环保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一个新高度,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章。在此背景下,珠三角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该如何走?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不谋而合,尝试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李清表示,顺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探路先锋,不断创新而成为县域经济崛起的排头兵,“特别近年来,作为改革试验区的顺德以生态区创建为载体,在建立环保统筹机制,强化环保责任考核,创建生态细胞工程,实现环境网格执法等都有新突破,实现了生态环保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李清说,正是顺德在生态环保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加上顺德人素有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为合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奠定了基础。

  “顺德区地域小,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探索经验,将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省、全国都有推广的经验,有示范的带动作用,因此这也是选择顺德原因之一。”陈敏则从另一个层面解读了顺德作为示范区的一个内容。

  梁维东表示,生态文明是顺德可持续发展的恒久动力。“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顺德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求。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需求的要求。”

怎么做?
顺德先行先试,双方将在33项工作展开合作


  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在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等五大方面进行合作,并将这五大方面分解成了33个具体的工作项目。

  李清表示,省环保厅将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先行先试、环保红线划定、环境评价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厅只要能够决策的都将支持顺德开展工作,国家有的政策和环保厅做不了主的政策的,我们都会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来支持顺德。”陈敏也表示,接下来的合作中,省环保厅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示范区的建设。

  梁维东则表示,顺德将以共建示范区为契机,坚决贯彻生态优先的理念,在产城人生态融合的格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生态文化体制上都取得新突破,把顺德建成生态之区、幸福之城。

  黄喜忠则期望,顺德可以通过制度的建设,建立生态文明保护的长效机制,可以通过城乡生态的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大气和水环境的整治,提高宜居宜业的环境,可以通过循环经济发展,推动顺德产业转型升级,让更广泛的百姓受益。

■各界观点

  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为什么要选顺德?习总书记谈到,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都是改革创新重要的方法,我们与顺德共建,也就是这种情况。

  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产业不升级,没有产业的长远发展;产业不升级,不可能有一个清洁、环保、循环的产业经济;土地不集约利用,我们的城市不可能有生态,它是一个辩证的系统关系,所以我们一定要着力推动产业升级和土地生态集约利用。

  佛山市副市长许国:共建示范区,不仅是顺德区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举措,也是佛山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系列关注

  制度创新篇:环保制度让企业主不再“蒙查查”


  环境治理篇:天蓝,水清,乡愁依在梦不远

  城市升级篇:优化城市空间,推进生态文明


  省区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今日顺德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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