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龙江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龙江镇体育总会
三、比赛时间:2015年5月1日
三、竞赛地点:龙江镇天湖森林公园
四、竞赛项目:三人篮球赛
五、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方法:
(一)运动员资格:
1、男子组限报32队、女子组限报16队,报满即止。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龙江镇户籍和非龙江镇籍需持有在2014年12月31日前龙江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龙江镇内社保证明、龙江镇学籍证明。
2、运动员须有医疗部门证明其身体健康;
3、参赛队自由组队,自由命名(队名必须健康向上)。
(二)年龄及分组:
1、成年男子组,19—55岁(1960—1996年出生);
2、女子组15—50岁(1965—2000年出生);
3、少年男女子组13—18岁(1997—2002年出生)。
(三)报名办法:
1、参赛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人。
2、报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3、参赛队持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龙江户籍的须提供社保证或居住证、学籍证明,小一寸彩色近照。于2015年4月29日前到龙江镇文化站图书馆报名(报名时间9:00—17:30,4月27日不接受报名)。
(四)抽签时间:2015年4月30日下午3:00时在龙江镇文化站会议室。
(五)服装要求:每队自备1-99号深浅赛服各1套(深色为红、蓝、黑、紫,其余为浅色),在比赛上衣背面的上面印赞助商或队名,中间印号码,下面可印运动员姓名,上衣前面左上角和裤的左下角印对应的小号码,服装不全者不得参赛。
六、比赛方法:
(一)比赛规则:
采用龙江镇2015年制订的三人篮球特殊竞赛规则;
(二)采用直接淘汰办法。
七、奖励办法:男子组奖励前八名,女子组奖励前四名。
第一名奖励680元,锦旗一面,奖杯一座;
第二名奖励600元,锦旗一面;
第三名奖励550元,锦旗一面;
第四名奖励500元,锦旗一面;
第五名奖励450元,锦旗一面;
第六名奖励400元,锦旗一面;
第七名奖励350元,锦旗一面;
第八名奖励300元,锦旗一面;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篮球竞赛剧烈运动的身体要求,各参赛队要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比赛期间各球队一切费用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二)每场比赛必须提前10分钟进场,迟到10分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各参赛队要服从竞赛组委会指挥,自觉遵守竞赛有关规定,在竞赛中如违反规程,无理取闹,挑起事端,打骂对方运动员、裁判员的,取消个人或全队比赛资格,并追究领队、教练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名字排前的为主队,穿浅色服装。
(五)比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球队必须服从安排。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龙江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