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德简政强镇改革全面拉开大幕。
半个月,镇(街)机构改革工作完成;
两个月,镇(街)事权改革基本到位。
继容桂街道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后,昨日上午,在顺德区召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动员大会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海发出了“动员令”,要求各镇(街)将各项改革事宜落实到位。并强调,“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不是为了出名而改革。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是一种社会的需求,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在我们顺德在高发展高速度之下,怎样去迈出一博,怎么更好的为了顺德未来的发展。”
改革主旨:打造服务型政府
“大部制改革是区这个层面的改革,牵动的是市、省体制,而这次改革牵动的是区级和农村村居,到达中国行政体制最底层。‘简政强镇’集中在“简”,和区里“大部制”的目标是一样的,那就是建立服务型政府。”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阐述此次简政强镇的目的。
顺德区委常委杜镜初在说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有关政策时,也表示“在全区铺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责权关系,其中重点是‘简政’,通过理顺区镇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之间的关系,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刘海说,这次顺德继续开展综合改革试验,主要任务是理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建立公民社会。市场和社会能做的,政府都应创造条件让他们去做,通过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公民有序地参与社会建设,真正建设“小政府、大社会”。
改革行动:放权移交落到实处
到底有多少事权能下放到镇街,是镇街最关心的问题。对此,刘海表态:“除了专业性强、发生频率低的事权外,其他微观管理的权限,要移交给镇街,切勿‘放事不放权’、‘放皮毛不放实质’。”而且,在事权移交后,区属部门要做好对镇街用权的指导、培训、衔接和监督工作,“不能一放就一了百了。”
镇街要处理好“放权”与“责任”问题,在承接好区属部门移交的权限后,要将“用权”和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推进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简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行政服务信息化水平,使广大市民和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据了解,在容桂改革的基础上,区体制改革小组正与行政服务中心梳理区镇的管理权限,向各镇街移交事权的目录可望在本月出来。
按照财力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区、镇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也将相应调整,使镇街发展更有底气、更有作为。
对镇街的考核机制也将改革,根据“一城三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区镇的责权划分,研究差异化的考核机制,既支持镇街按职能定位发展,发挥主观能动性,又减轻镇街的负担。同时,将引入村(居)委会和市民的评议,使评估体现民意,镇街工作对市民负责。
改革终端:村居实现“政社分离”
“镇街管理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农村、社区管理的改革。一直以来,我们将相当多的行政事务直接下派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成了政府在基层的下伸机构,实质上相当于一个‘小政府’了,但实际上,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规定,本来应该是一个自治组织。”刘海表示,政府职能的缺位和村(居)委会错位问题同时存在,造成村居干部服务意识弱,忙于应付政府的下派任务,难以兼顾自治职能。
为此,政府将统筹农村和社区行政事务回归到村一级的自治。刘海表示,各镇街逐年加大对农村市政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减轻村居负担,引导农村集体经济规范管理和提升发展。
“容桂‘政社分离’的做法是对传统农村管理模式的颠覆,有助于农村和社区的发展和管理,其他镇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要参考容桂的做法,研究制定村、社区干部的工资福利方案,并争取在明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出台。”
改革人事:打通区镇干部对接路径
“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公务员管理方面,区、镇干部职级不对应,例如目前镇街的大办主任是正股正职,职级低于区属部门的科长,影响了区、镇干部交流。”刘海强调,改变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是此次改革的亮点。
在这次改革中,区、镇干部管理将得到优化,使区、镇公务员在管理上能顺利衔接。此外,实行职务与职级两条轨道晋升,让基层公务员看到晋升的希望,就算职数有限,只要工作好,就能在待遇上得到体现。
同时,完善现行聘员管理体系,健全晋升、保障等机制,让优秀聘员也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
此外,开展简政强镇改革后,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也将同步加强,相对应的培训要跟上。
改革实效:社会参与决策成为常态
“政府做决策时,涉及到民生、公共利益的,不能够单靠部门去研究、领导拍板决定,还要通过多种渠道虚心听取民意。”刘海特别强调了社会力量参与民主进步的推进作用。
在改革方案中,扩大公众对决策的参与度成为重要内容。按照容桂做法,各个镇街要成立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从容桂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后的运作来看,在财政预算、片区规划、重大民生项目等方面征询委员意见,通过开展参与式民主,使公共决策能够吸纳民意,集中民智,获得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值得在其他镇街推广。”杜镜初表示。
这还体现在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上,“也要放权给‘社会’。”刘海指出,可以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辅助性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办理。
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方案,以及建立社会工作机构和社工队伍的方案,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制订。
□安琪 海梅(编辑: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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