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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案三上法庭,双方分歧大调解无果




经过两次庭审,昨日双方进行公开调解,但案件仍未有最后结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距离上周四的第二次开庭,仅仅只过了4天,昨日(12月26日)顺德区力源物流城有限公司,陈村大都村委、大都股份社双方再次对簿公堂。这一次双方在顺德区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公开调解。

力源公司:设立发展基金,逐年补贴

  记者留意到,原告力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前两次的庭审中均没有露面,仅是其代表律师出庭质证。这次,该公司的一名股东代表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出席昨日的调解。同时出庭的还有另一方的陈村大都村委会主任梁仕远、股份社理事长梁一景以及20名大都村民。

  作为本案的原告,力源公司代表律师罗晟表示,力源公司2007年与大都村前任村委会、股份社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坚持当时签订合同的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对此,力源公司的代表律师表示,力源公司的调解方案是在承认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情况下,双方继续按2007年签订的合同履行。

  在这基础上,力源公司将额外支付一笔款项作为大都发展基金。基金的分配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每年补贴300万元;2027年至2031年,每年补贴400万元;第21年至合同期满,每年补贴500万元。同时,力源公司要求,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求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签名表决通过。双方达成协议后,大都村委须协助力源公司对剩余的农业用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

大都村委:不要基金,要物流城一半物业

  不过,力源公司提出的调解方案并没有得到大都村委会以及股份社的同意。大都村股份社理事长梁一景表示,力源公司给予的租金金额过低,与当前的大都村的土地价格差距还是较大。梁一景称,2004年大都村公开投标的土地租金已是1.6万元/亩,目前大都村委公开投标的土地价格最高达到一年2.7万元/亩。他表示,如果按照力源的调解方案,租金必须调整为每亩每年27000元租金,且每五年递增30%,并从2007年4月4日开始计算,补缴之前未缴的差额。

  另一方面,由于大都村委以及股份社一直认为,力源公司在2007年与前任大都村委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通过村民表决意通过,认为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为此,如果力源继续履行合同中的40年限期,后20年的租金须要一次性支付。“只要租金标准合理,我方是同意继续出租土地给原告使用的,但不同意以基金方式支付。”

  梁一景称,不赞同以基金方式支付主要是考虑到基金的支付直接受力源公司业务影响,为了避免日后力源公司可能出现不支付的情况。对此,力源公司承诺,会如期支付基金,其代表律师称如果有一期不支付,村委会以及股份社可解除合同。

  不过,相对于这个方案,梁一景表示,村委会更倾向于另一个方案。庭上,梁一景代表大都村委会、股份社要求力源城对当前所建的561.3亩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由双方各占一半。双方各自管理,各自收益。大都村委方面承诺合同约定的40年间,力源公司也无需交租,40年期满后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全部归大都村委以及股份社。但之前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对于大都村委、股份社提出的方案,力源公司方面则同样表示不接受。其代表律师指如果按照村委提出的两个方案,力源公司将无法经营下去。昨日的调解最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有最终结果。顺德区人民法院表示,昨日是该案最后一次公开调解,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编辑: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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