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全区餐饮等环节肉类食材非法添加开展集中排查行动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镇街分局开展全区餐饮等环节肉类食材非法添加集中排查行动,重点检查肉类制品、动物内脏、动物类副产品等,重点排查肉类集中加工中心、中央厨房、大中型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企业以及特色餐饮店等场所。
此次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单位164家,包括餐饮店89家、火锅店28家、加工中心6家、加工场所31家、其他餐饮店6家,查扣一大批涉案食材,抽检食材1批,快检食材14批,责令整改12家。
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丘永平带队到容桂,开展肉类食材非法添加集中排查行动专项督导。
在容桂的一间中央厨房,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欠整洁,并没有与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采购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及肉类制品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并查扣大批涉案食材,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渔人码头附近5家餐饮店,重点检查清洗小龙虾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工业级草酸、在水产品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场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抽样2斤熟制小龙虾送去检测。
当天晚上,执法人员到大良客运站附近2家小龙虾餐馆和美食城餐饮店进行深入细致排查。丘永平向餐饮单位负责人了解关于小龙虾清洗过程,并要求餐饮单位严禁使用硼砂、工业草酸、氯霉素等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通过排查,暂未发现在肉类加工过程非法添加硼砂,在水产品中非法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非法使用工业级草酸清洗小龙虾等违法行为。
此次全区集中排查行动,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生产经营环境欠整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齐全、贮存食品的方式不当、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资料不齐、员工健康证过期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制度”。
通过此次集中排查行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刻认识到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今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深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保障全区食品安全。(陈琴琴 通讯员关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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