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含有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
企业报名参加招聘会或者校企合作活动,报名成功之后无故缺席并且又不提前告知;
企业参加公共用工招聘活动,破坏活动秩序;
……
上述行为有可能扣分并被列入黑名单。今日(3月28日),城网君从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中心”)获悉,该中心结合顺德招聘用工服务实际,下月起对招聘用工的主体实行诚信等级评价,严重失信单位一年之内禁止参与就业中心举办的各类招聘用工服务活动。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对招聘用工的主体实行诚信等级评价
区就业中心表示,大部分企业在参与区就业中心用工服务活动和使用公共用工信息平台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参会,主动配合区就业中心的管理,形成了用工服务的良性互动。在招聘服务当中亦有小部分企业缺乏诚信意识,存在失信行为,如上述提到的行为,影响了用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浪费了公共服务资源。
为提升区就业中心公共招聘用工服务水平,为诚信的缺工企业提供最优质的用工服务,《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招聘用工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全年对用人单位参与招聘用工活动、使用公共用工服务平台发布信息的情况进行动态评分,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以用人单位首次参与活动或发布信息经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确认之日起计算。每一个记分周期内所扣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扣记分值清零,如此类推。
A级诚信单位,正常参与区就业中心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用工服务活动和发布信息。B级一般诚信单位,区就业中心发出诚信警示。C级失信单位,自被认定之日起,半年内禁止参与就业中心举办的各类招聘用工服务活动,且不能在公共用工服务平台发布用工招聘信息。半年后自动恢复参与区就业中心的用工服务和在公共用工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D级严重失信单位,纳入服务黑名单。自被认定之日起一年之内禁止参与就业中心举办的各类招聘用工服务活动,并且禁止在公共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发布用工招聘信息。D级严重失信单位如要退出黑名单并重新获得服务的,应在一年期满后向区就业中心提出退出黑名单申请,并提供《诚信参与招聘用工服务活动承诺书》,经区就业中心审核通过,重新获得区就业中心的招聘用工服务和在公共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发布用工招聘信息的资格。
企业招聘和求职者找工作,欢迎关注官方微信平台“顺德就业通”。(钟柳梅 通讯员梁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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