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照进行仔细核对检查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黄颖锶) 8月15日,第三十二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第二十二届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和首届家居设计展在龙江顺利闭幕。今日(8月17日),顺德城市网记者获悉,展会期间,龙江市监分局对4家无证照经营商铺进行立案查处,包括3家餐饮店,保证展会安全。
据悉,为了展会安全,龙江镇党委委员、市监分局局长黄勇基担任工作组组长,细密部署相关工作。据悉,展会期间,龙江市监分局共出动52名工作人员,分为安全监管组、打假组、广告检查组和食品检查组四大组,按各自职责进行分工合作。
工作人员到店铺检查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龙江市监分局以展会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家具、家具原辅材料、餐饮、士多百货、物流运输等为重点整治行业,深入开展“查无”专项整治行动,合共检查商铺25家,其中发现3家餐饮店、1家士多店存在无证照经营情况,并对这4家无证照经营商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商铺在未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顺德城市网记者获悉,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后,会立案调查,让当事人做笔录了解案情(如违法时间 有无违法所得)等,调查结束后 向当事人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若当事人于限期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就可以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工作人员深入厨房检查卫生情况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三条,对于无证照经营行为,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以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其他无照经营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或者被查处后继续从事无照经营的,没收其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工具、设备。对非法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证明、合同文本、发票、印章、招牌等,予以收缴。收缴的发票应当移交税务部门依法处理。无照经营者涉嫌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知会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