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即将施行,宣讲会做好部署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利荣聪)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今日(9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特别组织召开条例宣讲会,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霍兆忠,副区长冼阳福以及各区属部门、相关食品监管和执法单位等负责人,通过电视电话的形式参与了此次宣讲活动。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条例》自2011年5月启动至2015年7月31日审议通过,历时4年,是广东省首个开展网络听证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
与会人员研究《条例》细则
宣讲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和内容亮点等均做了全面的解读。据悉,《条例》规定,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而食药监管部门也将组织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对此,周天鸿指出,该《条例》的实施有望解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并可以兼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实际经营条件和加强食品安全从严监管的要求,能较好地处理食品安全与群众就业的关系。
此外,副省长温国辉也对《条例》的实施进行了相关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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