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伦教世龙工业区的鸡肠滘涌多次出现河涌水变黄泥色的情况。
为查明污染源头,伦教生态环境监督所迅速部署,对附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溯源排查,并对河涌水质进行采样分析,在河涌上下游安装视频监控。根据初步排查结果,可能是工地施工污水流入河涌导致河涌水变色,但暂未确认污水具体来源。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厘清责任,阻止污染再次发生。2月8日下午,伦教生态环境监督所分别约谈了河涌沿岸建筑工地的责任人。
在约谈会上,生态环境监督所副所长梁裕诗要求被约谈的建筑工地责任人必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并强调工地废水必须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通过合法排污口进行排放,严禁将废水向河涌排放。
相关建筑工地负责人均表示积极配合,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此次约谈要求,加强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施工废水不会流入河涌。
伦教生态环境监督所将继续对该情况展开调查,并通过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河涌附近建筑工地、工业企业的环保监控。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编辑:丹洪
来源:伦教生态环境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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