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近年来,顺德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全链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路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
他们牢记使命、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通过“望闻问切”工作法,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维护顺德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今年的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期间,顺德区司法局携手顺德城市网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进身边的人民调解员"》系列报道,进一步扩大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
调解员档案
姓名:周锐洪
年龄:36岁
职业:伦教司法所专职调解员
荣誉:连续多年获得街道重点工作先进个人
化解发生在老百姓生活的矛盾纠纷,是周锐洪十年来一直在坚持做的事(点击观看视频)
推开门,走进办公室,周锐洪熟练地拿起桌边的案件资料,坐到一旁细细研读起来。今天,他要负责一起欠薪案件的调解工作。
“当初这个项目定下来时,你们有没有签订合同?”
“有的,合同我们也带过来了。”
……
早上十点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来到伦教司法所,周锐洪一边认真记录着案件信息,一边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知识。邻里纠纷、婚姻矛盾、打架斗殴、薪资拖欠……化解发生在老百姓生活的矛盾纠纷,是周锐洪十年来一直在坚持做的事。
找准平衡点,对症下药化解矛盾纠纷
3月16日,10名农民工一同到伦教司法所寻求帮助,想要走法律途径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周锐洪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协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起初,农民工坚持要将企业告上仲裁庭,用法律手段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周锐洪在跟企业沟通后,了解到其拖欠薪资的是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通过详细分析资料与咨询专业律师,他认为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走法律途径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如果公司不服,又可能会向法院提起一审或者二审,这期间需要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就更多。”周锐洪说道。
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农民工利益受损?周锐洪看来,调解是最好的方式。当即,他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调解意愿。然而,企业同意,农民工不愿意,他们想尽快拿回薪资,回老家或者寻找下一份工作。在他们的认知中,起诉或者仲裁才是维护权益最有效最有保障的途径。
调解时进行司法确认
“当时他们不愿意调解,我们便详细跟他们分析了这起案件用调解方式解决的好处,节省时间和金钱。”周锐洪说,权衡利弊之后,农民工最终同意调解。
同意调解后如何争取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处理方式,又是一个难题。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可以分四或五期支付工资,但农民工认为时间间隔太长,再加上对公司的不信任,不同意该调解方案,案件的进展又遇到了瓶颈。
当面谈、电话聊、微信沟通,白天和晚上的时间都不放过,周锐洪与同事充分协调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全方位沟通,最后争取到了双方都愿意接受的一个期限,分三期。为消除农民工对企业再次拖欠薪资的担忧,周锐洪还协助他们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法院就会出具民事裁定书,企业若不履行约定,农民工是可以申请强执行。”
整个案件的调解过程虽然十分曲折,但所用时间仅为三个工作日,截止至5月10日,10名农民工已经拿回被拖欠的全部薪资。
“我们帮当事人调解一件事,就是要从中立的角度,法律的角度找一个平衡点,然后与对方沟通,促使他们不断靠近平衡点。”如何调解一起案件?周锐洪认为,找到双方的平衡点尤为重要。在寻找平衡点之前,他会做大量的准备工作熟悉案情,了解案件发生的过程,分析案卷,甚至咨询专业律师对案件的处理观点。再对症下药,确定双方的平衡点后进行调解。
快速介入,守好“第一道防线”
除一些基本的矛盾纠纷外,周锐洪也调解过不少工伤死亡与非工伤死亡案件。遇到这类案件,他们会快速介入,主动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责无旁贷。”
4月22日,伦教司法所接了一件于2020年12月27日因工作受伤要求公司赔偿的案件。受伤当事人当时还在医院治疗,处于植物人状态。伤者家属因公司未能及时垫付医药费而情绪十分激动,更是多次前往该公司以自杀等错误的方式进行维权,双方剑拔弩张。
周锐洪第一时间迅速介入该案件,详细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伤者家属在与公司代表多次协商后无果后,即刻安排法律顾问律师一起介入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普法。“当时双方对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有不同的看法,再加上他们彼此之间又相互不信任,所以要拉近他们的距离举步维艰。”周锐洪解释道。
在周锐洪看来,一个案件调解是否能成功,主要看第一个星期双方是否松口,若超过了一周,调解的成功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次案件有些棘手,要想成功调解,并不容易,一个星期的时间远远不够。周锐洪前前后后翻遍了所有的案件资料,详细咨询法律顾问律师的处理意见,从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对双方当事人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极力拉近双方的差距。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在5月19日晚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公司愿意一次性赔偿给伤者及家属120万元。
事情从发生到解决,共僵持了5个月,周锐洪始终坚持“主动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能够帮助到很多家庭,我觉得很开心!”
“责任、热情、专业的知识、对政策的了解,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周洪锐表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并不简单,在具备基本素养外,更需要耐心与温度。
今年4月份,周锐洪接到一起由村居移交上来关于抚养权的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两个女儿探视陪同及小女儿的户口迁移等问题发生争吵,甚至拉黑删除联系方式,造成两个女儿“一个有爹等于没爹,一个有娘等于没娘”的局面。
周锐洪电话与当事人沟通
周锐洪深知,如果不能及时帮助这对夫妻化解矛盾,会给两个孩子幼小心灵留下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而他当即也想到,维护小孩的身心健康发展便是此案件的平衡点。围绕这点,他与同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父母双方,积极促成双方对女儿探望权的合理实现,最大限度降低不完整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最后,在两天时间内父母双方重新提供了联系方式,并承诺不再拉黑删除对方,同时都允许对方每周在规定时间内探望孩子。
“婚姻家庭纠纷是我们最为常见的案例,清官难判家务事,面对这类案件我们更多是心平气和与他们交流,用温暖、用心去化解他们的寒冰。”周锐洪说。
做一行爱一行,虽非科班出身,但周锐洪对人民调解工作一直保持着最初的热爱,急群众所急,解群众之困,尽职尽责做好调解工作。“这份工作能为一些基层的弱小群体解决困难,实实在在为民做事,虽然说不上是多大的成就,但能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我也觉得很开心,也能从中收获成就感和幸福感。”
也因非科班出身,日常生活中,周锐洪非常重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经常主动请教身边的专业法律顾问、律师等,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与周锐洪共事不久的王冠南是这样评价他的:“洪哥工作上非常积极认真,有责任感,凡是他答应的事肯定会完成,也很有感染力,他给我们带来的氛围是非常积极向上的。”(李佳)
■系列报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调解员麦小红:一心做好社区里的“和事佬”
【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调解员胡国林: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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