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伦教街道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优秀出租屋主、员工最喜爱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表彰对“平安伦教、和谐伦教”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积极支持配合流管工作开展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屋主及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水平,街道流管中心组织开展伦教“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优秀出租屋主、员工最喜爱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评选表彰“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0名,在伦教街道就业的所有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其中以一线工人为主;
(二)评选表彰“优秀出租屋主”10名,其中出租屋必须在伦教辖区内,承租人有10人以上,出租屋主户籍不限;
(三)评选表彰“员工最喜爱企业”10家,其中企业须在伦教辖区内经营,有30名外来务工人员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伦教,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思想进步,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伦教街道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年龄2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已办理《居住证》的非佛山市户籍中国公民;
3.对于在在职期间接受学习培训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或获得专利、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获得技术奖项、荣誉称号的,或助人为乐、热爱公益事业,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二)“优秀出租屋主”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承租人利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主动配合村(社区)流管站办理好出租屋租赁登记、主动、及时申报承租人入住及离开的信息,租住其出租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已办理《居住证》(已婚育龄妇女外来人员需办理好计生证);
3.重视出租屋的管理,熟知出租屋承租人情况,出租屋内无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及消防事故。
(三)“员工最喜爱企业”评选条件
1.依法经营管理,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出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没有出现虐待工人和随意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现象,没有出现工人集体罢工、集体上访事件,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条例;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没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工业安全等事故;没有发生集体中毒和病毒传染事件;
3.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员工开展健康向上的业余文体活动,为员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条件;
4.环境卫生治理好。做到无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环保工作达标;履行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坚决整治“脏、乱、差”现象,无违章建筑。
三、参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村(社区)推荐或自荐形式。
(一)村(社区)推荐。由村(社区)择优评选参选人及参选企业,其中各村(社区)推荐“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优秀出租屋主”、“员工最喜爱企业”各3名(家),并填写《“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推荐表》、《“优秀出租屋主”推荐表》、《“员工最喜爱企业”推荐表》一式两份(详细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参选人及参选企业整理好所需相关资料后,由各村(社区)统一报送街道流管中心。
(二)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单位可从伦教政务网上自行下载推荐表,或向所在社区(村)流管服务站索取。填写好相关表格,所在单位、村(社区)加盖公章后,由村(社区)统一收集报送街道流管中心。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参选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及电子相片1张;
(二)村(社区)提交《“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推荐表》、《“优秀出租屋主”推荐表》、《“员工最喜爱企业”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三)获得镇街以上级别奖励的,需提交有关材料;
(四)参选人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参选人、参选企业主要事迹材料(800 字以上)纸质件及电子文档;
(六)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
六、评选方式
采取由评选领导小组、两代表、两委员参与评分,以及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街道流管中心将对获奖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
附:1、《“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推荐表》
2、《“优秀出租屋主”推荐表》
3、《“员工最喜爱企业”推荐表》
伦教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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