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开始报名啦!认定工作开启的同时将对2016年技术示范平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进行复核。
推荐认定范围
1.示范平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7〕2号文件第二、七、八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等公共服务。
2.技术示范平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2号文件第二、五条规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技术服务。
3.产业化示范基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3号文件第二、五条规定的企业,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基地。
4.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7〕1号文件第六、七、八条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的运营单位。
复核范围
2016年(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推荐程序
申报示范平台、技术示范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两平台两基地”),均采取申报单位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推荐数量
1.推荐认定
各地级以上市可推荐示范平台和技术示范平台共3个,产业化示范基地2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针对港澳台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示范基地可增加1个)。省直单位可推荐示范平台或技术示范平台共1个,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
2.复核
粤经信技术函〔2016〕34号公布的技术示范平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均可申请复核。
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并于4月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相关汇总表和电子版送区经科局,报送顺德区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下午5点。
联系人:张先生22830362
邮箱:4234555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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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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