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或听说过
在十个镇(街道)形成之前
顺德的行政区域划分经常调整
名称也不时变化
尤其是顺德的中心
第一区、大良人民公社、大良区、府又区
凤城人民公社、大良镇
各种名称让人傻傻分不清
其中“大良”和“凤城”
被一直沿用到现在
但有一个地方的名称
只使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后来也鲜有人记得或提及它
这就是昙花一现的锦湖镇
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1958年秋,全国大力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把一定区域内的农业合作社组建为一个公社,一般是按照一区一社的规格建设人民公社。
顺德在清朝时已形成10个区的区域划分,其中第一区包含县城所在地的大良堡和附近的古楼堡、小湾堡。1946年大良堡成立大良镇,1950年大良镇又从第一区分离出来成为区级镇,而第一区的范围缩减为原来的古楼堡和小湾堡。人民公社化的时候,第一区称为大良人民公社。
这样政社合一的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一直延续了20多年。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逐渐被打破,人民公社的生产组织方式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1983年11月,顺德县开始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工作,恢复区乡建制,公社改为区,大队改为乡。大良公社撤销,成立大良区,下辖19个乡。此前顺德县辖下区划中是大良公社与大良镇并存,现在是大良区与大良镇并存。
1986年12月,县政府决定全县撤区建镇。其他9个区改名很容易,把“区”字改为“镇”字即可,但大良区不行,因为大良镇早已存在,必须另起新名。由于原来大良区公所所在地位于锦岩和石湖涌之间,各取一字遂改为锦湖镇。
1987年2月,锦湖镇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原来的乡全部改为行政村,由于金榜和南江先后划出分别归至大良镇和容奇镇管辖,此时锦湖镇下辖的行政村有17个。
《水乡的希望》一书中有关锦湖镇的文章。
未曾崛起,便被裁撤
锦湖镇在建镇以前,和大良镇同属第一区,城乡一体,统称大良地区。长期以来,大良镇的镇区外围都是农村地区,原小湾堡和古楼堡一带并没有设置集镇,人们需要外出购物、娱乐、办事时都是前往大良镇。
因此,锦湖镇当时是有名无镇,客观上要求建镇后建立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名副其实。
1987年2月10日,锦湖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建设锦湖新区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在镇政府附近紧靠大良镇西北边缘划出26公顷的土地建设锦湖新区,范围是“北起三河桥,南到凤山路,东至锦岩岗,南延旧广中路”,即现在新宁路、锦龙路附近一片。
1987年2月锦湖镇提出建设锦湖新区。
当年的规划布局是东北、东南、西南三面为1000户左右的住宅区,西北为无污染工业区,南部为文化娱乐及旅业用地;并准备投资600万元开展第一期工程,1990年全部建成,再花10年时间向广珠公路以西扩展,使镇区面积翻一番。这样一来,大良镇和锦湖镇的城区交错插花,但又各自为政、互相制约。
当时大良镇的面积仅有9.6平方千米,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顺德县政府决定两镇合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1988年8月,省政府批准,撤销锦湖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大良镇管辖,并将原已划归容奇镇的南江村划回至大良镇。随后,大良镇政府迁驻原锦湖镇政府所在地,也就是新宁路与凤山中路交界处。
就这样,锦湖镇的存在时间仅得一年半!
编辑:陈惠玲
来源:顺德档案史志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