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严查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甘昆德 通讯员何泳欣 关翔骏) 近日,乐从召集镇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举行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会议,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乐从镇内的3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代表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规范乐从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已于2013年起禁止销售,乐从市监、公安等部门也已进行了多次的政策宣讲。据介绍,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乐从镇范围内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有销售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
为此,乐从市监分局、乐从公安分局分别就自身的职能重新向与会的经营户代表详细讲述电动自行车监管方面的政策,并明确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马上进行自查,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销售。乐从市监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旦发现有销售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将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相关技术参数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
最后,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代表与乐从市监分局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不销售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无3C认证的电动轻便摩托车。
下一阶段,乐从市监分局、乐从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和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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