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案超不乏抢劫、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网络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邱霖静、幸金球) 今日(6月4日)上午,顺德区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今年年内的首份《司法预警书》,通报少年司法中的相关突出问题。据统计,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该院审理的430件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或网吧相关联的案件超30%,其中有一部分是在校学生犯罪。
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预警书通报中获悉,该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或网吧相关联的案件呈现逐年增多趋势,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发案率偏高,其中不乏抢劫、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
顺德法院副院长谭振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四年来,该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逐年上升,从2010年的129件上升至2013年398件。为做好少年司法工作,该院从依法审判和矫正未成年罪犯、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防范青少年被不法侵害等三个方面加强司法工作。近年来,该院通过司法建议书、司法预警书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等多种法律宣传形式,呼吁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权益。谭振东呼吁,全社会应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工作,加大投入,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洁净、安全的成长环境,共同做好这项事关千家万户的社会工程。
顺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陈晓红庭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已全面融入青少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与此同时,与网络或网吧相关联的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也在不断发生。
为此,顺德法院经过调研后认为,根据目前的发案形式,有必要提醒各部门、学校及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认识到涉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的形势,以引起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和被不法侵害。据陈晓红透露,少年司法案件的犯罪类型较为集中,多为侵财性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以及为掩饰犯罪实施的放火等犯罪。其中,与网络或网吧相关的违法犯罪所占比重很大,超过三成。
当天,顺德法院还向社会公布了一批与网络或网吧相关联的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没钱上网贼心起,抢钱又伤人
案发前几天,被告人文某某因长期上网耗费大量的金钱,在向家长要钱未果后离家出走。
2013年8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文某某去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某出租屋准备向屋主周某某借钱,但周某某不在,只有其妻子即被害人花某某一人在家。被告人文某某离开不久后即产生到周某某家盗窃的念头,并爬到周某某家出租楼楼顶准备待被害人花某某外出时盗窃。后被告人文某某在等候作案时被被害人花某某发现,害怕其报警遂尾随被害人花某某下楼,并用砖头从后面砸了被害人花某某头部一下,然后将其推倒在一楼房间的地上,并持一把铁锤向花某某的头部砸了三、四下,见被害人花某某不动后将其身上的200元人民币及一台“诺基亚”牌513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570元)抢走。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花某某伤致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左下肢偏瘫,其损伤已构成重伤,三级伤残。同年8月13日6时许,公安民警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某网吧将被告人文某某抓获。
疏于监管泡网吧,盗窃并纵火
被告人元某某、江某为在校学生,其父母均在顺德务工,因工作较忙疏于对二被告人进行监管,被告人元某某、江某经常利用放学时间进入网吧上网,导致经济拮据。
2014年1月16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元某某、江某商量后来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某商务中心实施盗窃。被告人江某撬开一家公司的玻璃门,然后和被告人元某某进入该公司,撬开保险柜,盗走一套收藏的人民币(共12张)、三枚袁世凯头像银元、硬币六个。此时,被告人元某某发现公司内摆放八瓶“兰陵喜临门”白酒,便提议点燃白酒,被告人江某同意。被告人元某某和江某遂将白酒倒在办公桌上面,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巾来引燃白酒。在火还未熄灭时,被告人元某某和江某离开该公司。被告人元某某、江某离开上述地点后,随即来到另一家公司,并盗走一部笔记本电脑。与此同时,商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房内冒出浓烟,遂报警并前往扑救,避免火势蔓延。
当晚20时40分许,公安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被告人元某某、江某行迹可疑,并从被告人元某某身上搜查出上述犯罪所得,民警遂将二被告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二被告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小词典
司法预警
司法预警机制是法院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而创设的制度。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出的预警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从而实行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主要以《司法预警书》形式对外进行发布,弥补了现行《司法建议书》只是针对特定的单位与个人的局限性,法院可以更广层面向社会及时通报有关司法信息。2013年,顺德法院首创司法预警机制,并发出全省法院历史上首份《司法预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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