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起涉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日前,顺德接连召开“电动车安全管理研讨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座谈会等,并在多个社区召开业主大会,共商电动车治理问题。
但小区内没地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怎么办?近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区室内外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情况作了指示说明。
《通知》提出,应遵循“因地制宜、一区一策、能建尽建”的原则,根据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包括小区用地建设开发情况、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等)进行科学选址和布局,并应以室外露天位置为首选,在完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在建筑物内设置。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充电设施遮雨棚”被列入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豁免项目清单内,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对于在小区室外露天位置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其平面布置要求应按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第一大点有关规定执行,新建的停放充电场所应尽量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低于6米(老旧住宅小区可不低于4米)。
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应遵循安全、实用、便捷、经济的基本要求,鼓励积极采用先进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技术和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单体规模应结合场地条件和实际需求来确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零星、闲散和边角(边缘)用地,以见缝插针、多点布局的形式开展建设。
对于在室内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须严格遵循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的各项规定,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确保与楼梯间、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采光井、通风井等易导致火灾蔓延和烟气流通的建筑物部位进行有效和可靠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或配置)消防安全管理所必须的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
同时禁止在建筑内的楼梯间、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共用走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包括首层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位于小区附近的非小区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区域,如有合适场地可用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可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有关场地使用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初步建设方案。
编辑:黄柳冰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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