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施工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顺德建筑市场秩序,坚决制止违法施工行为。
通知指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对应取得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擅自施工。
通知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应取得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
同时,各建筑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企业遵纪守法,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施工。
通知强调,对不按本通知要求违法施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应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处理。
编辑:李素芳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