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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食用盐库存充足,价格平稳,市民不必囤盐!


  受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影响,部分海外及国内市场出现了抢购食盐的现象。针对广大市民的担忧,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请广大市民理性购买,不必囤盐!目前,顺德区食盐库存充足、价格正常。


  为保障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稳定,8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发改局采取明查暗访形式,迅速组织镇(街道)执法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等食用盐销售供应及价格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超20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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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商超食用盐库存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核对商超、农贸市场的食用盐进货价格单据及近期电子销售价格记录,检查食用盐库存情况。


  检查发现,辖区内大部分商超、农贸市场食用盐供应充足,价格基本与往日持平,未出现大幅提价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提醒各经营单位要严守价格秩序,不得借机囤积商品、哄抬价格,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提醒消费者按需购买,不要盲目抢购。


  为了解食用盐供应环节价格情况,同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发改局对广东省盐业集团佛山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实地了解该公司食用盐库存、批发价格及销售情况。经核查,该公司食用盐产品库存充足,价格平稳。


  顺德区将继续加大对食用盐产品价格的监测力度,持续打击食用盐价格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警惕的同时不必过度担忧,凡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食用盐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可放心食用。请大家理性购买,不必囤盐。


@顺德食用盐销售供应单位,

请遵守《价格提醒告诫书》的要求,

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守法经营。


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单位:


  为保障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区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履行义务


  有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利用下列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三)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收费;


  (五)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


  (六)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


 (七)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公开曝光。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编辑:陈琴琴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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