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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中暑”算工伤吗?顺德社保局告诉您


  近日,顺德成为了佛山五区首个发布高温红色预警的区。在持续的高温天气下,“热射病”一度冲上热搜。热射病能否认定工伤?不少市民提出了这一疑问。对此,顺德社保局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中暑”算职业病吗?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活动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确诊的,属于职业病。


  在《职业病目录》中“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


二、工作时“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顺德区职工“中暑”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参保所属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中暑”被认定为工伤,待遇怎么报?


  (一)已参保职工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在确诊职业病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向我区就近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核报。

 

  (二)已参保职工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存在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或生活护理等级的,可按规定向我区就近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领伤残待遇。


  (三)已参保职工因职业病导致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其近亲属可按规定向我区就近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领工亡待遇。


  连续高温预警,户外作业面临重重“烤”验,致敬高温天气仍然坚守岗位的每一个你!请注意防暑降温!


编辑:陈琴琴

通讯员:张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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