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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六一”,伦教重拳整治儿童化妆品市场乱象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伦教市监所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于今年4月至5月对辖区内46家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实行“五严查”:严查化妆品合法性;严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严查化妆品标签标识;严查产品宣传情况;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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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市监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


  检查发现,辖区内2家店铺销售的“儿童彩妆盘”自定义为“玩具”,但内含化妆品粉块,指甲油等产品,且包装盒标注“彩妆物语”、“时尚化妆品美妆饰品套装”等彩妆名词,根据产品的标签和外观形态等可以判断该类产品属于化妆品。由于这两家店铺涉嫌经营未备案的化妆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案产品,并对以上店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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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市监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许多所谓“小朋友专用”彩妆,即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尤其是网络平台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如果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就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办法》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即“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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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玩具更不等于儿童化妆品。


  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化妆品玩具更不等于儿童化妆品。简单来说,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单纯适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商家在生产和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和用具时,应当依法标明注意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产品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下阶段,伦教市监所将继续加大儿童化妆品专项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对商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内玩具经营者的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让安全用妆点缀美丽、点“靓”生活、点燃孩子们绚丽多彩的美好童年。


编辑:梁碧柔

通讯员:何毅芸 吴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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