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称,即日起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全市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即日起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在此期间,请有用药需求的市民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中成药
化学药
备注: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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