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施工有“三要求”:施工前,需取得相关部门施工许可;施工时,需规范架设安全围挡设施;施工后,做好善后工作。而不规范的路政施工极易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还造成了道路安全隐患,是执法部门重拳出击的对象。
近日,城网君从佛山交通了解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顺德综合执法支队接到顺德区公安交警部门转来线索,在陈村镇人民路有吊车占用道路施工,正值上班高峰时段,造成严重交通堵塞。
接到消息后,执法支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到达现场时,驾驶员夏某正在使用粤E牌重型吊车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吊装树木作业,现场未做任何警示或交通疏导,车辆占用城市道路约40平方米,由于作业时其他车辆要进行避让,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阻碍了市民正常出行。
无证占道施工,致早高峰严重堵车
经调查,该重型吊车属于广东省某起重装卸有限公司,施工项目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审批许可,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法施工。
执法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马上撤离现场,并迅速疏导交通,恢复了道路畅通,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据了解,该公司负责人为贪图方便,便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匆匆开工。执法人员秉承寓执法于教育的理念,对该名负责人与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顺德综合执法支队对该起重装卸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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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紧盯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痛点,及时妥善处置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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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