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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2.31元!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再次提高


  近日,顺德公布2021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并发布了《关于顺德区2021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


  据通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2005〕5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确定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佛建〔2005〕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审定的2021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顺德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其标准主要有三个,第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第二是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第三是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5262.31元/㎡。


  据悉,2021年上半年顺德区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低于23109.51元/㎡,此次调整后对比上半年上调了2152.8元/㎡。此次普通住房标准再次提标,是政府结合城市房地产市场实际,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居住需求增长的实际进行的例行调整,与市场房价涨跌没有必然关系。(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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