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牛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欢度新春佳节,一些企业节前逐步减产或停产、节后复工复产。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发布关于2021年春节前后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提醒函,进一步帮扶和提醒企业朋友们做好春节前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保障企业朋友们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依据《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就2021年春节前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作如下提醒:
一、做好节前停产停工污染物收集处置工作:
(1)对需要清洗、检修生产设备,污水池清淤,要注意污染物收集和规范处理;
(2)停产前各类污染物要妥善贮存处理,废水收集池、处理池要及时清空;
(3)要注意提醒、监督员工规范操作,切勿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污染物。
二、做好节前减产停产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1)要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并形成自查记录;
(2)在污染防治设施停用前,必须安全停止各项生产工艺;
(3)务必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物质规范存放,严禁室外堆放;
(4)确保应急池、雨(污)水应急阀门处于有效状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污染物能够有效收集;
(5)对特种设备(放射装置)使用企业,视频监控、在线辐射剂量监控、安全联锁等防护措施必须使用正常;
(6)开展污水池清淤、净化塔内部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要严格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做足节后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
(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2)对节后回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环境安全再培训、再教育,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基本的环境安全意识,熟悉相应工种的岗位危害,知晓应急响应程 序;
(3)必须依法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及时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检修,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后,再逐步开展生产设备的使用。
工作人员提醒,如疏忽大意或故意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面临10万元以上罚款,如构成犯罪的,甚至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如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不仅自身财产遭受损失,也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请企业朋友们务必依法依规规范生产经营,切勿徒增不必要的“经济成本”。
最后,环保部门诚邀广大企业朋友们积极响应政府呼吁,号召企业员工们“就地过年”,最大限度降低因大规模人员流动而可能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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