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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民法典,“对号绕座”切勿掉坑


  离婚还设冷静期?忘记交物业费被停水停电?大额充值游戏可退回?嗯……要想生活过得去,就得懂点法律!
  
  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天城网君特意挑了一些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奇葩”问题,用民法典来回答。敲重点!城网君版Q&A来咯!懂了这些知识就不怕掉坑啦!

一、婚恋生活指南

  Q:小雨的男朋友患有重大疾病并且在恋爱期间一直对小雨隐瞒。小雨结婚后在一次整理房间时看到了病例书才发现,那她能请求离婚吗?
  A:小雨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Q:夫妻小张和小丹在一次大吵之下,火速提交了离婚申请。过了两天,小张冷静下来后后悔了?他能请求撤回吗?
  A:可!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以撤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Q:老公瞒着老婆在外面借钱快活,后来还不起了,老婆需要帮他一起还吗?
  A:不用!夫妻一方借的钱,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社会生活指南

  Q:7岁的聪聪因为没有零花钱将父亲送给他的一条项链低价变卖给了一家二手商店,父母发现后能要求商家退回吗?
  A:可以。
  《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Q:小杨上班的路上,发现一位骑自行车摔倒在路边的爷爷,她过去将爷爷扶起来之后又不小心让他再摔了一次受伤了,那小杨需要负责吗?
  A:不需要。只要是自愿去施救,不小心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Q:小王在一家教育机构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生气、反感,上司的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责任吗?
  A:属于性骚扰,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Q:一只宠物猫与主人走失后被小明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A:可以。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来源|综合整理 编辑|杨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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