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注销一批道路运输证。
6月5日,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对一批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据悉,《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或者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根据规定,顺德区交通运输局注销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各道路运输业户不得使用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相关单位或人要在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所属镇(街道)分局交回道路运输证。(邹建华)
■注销逾期年审超6个月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XLS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