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佛山市全面实行全市统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和租金标准”的信息街巷皆知,许多有相关业务办理需要的市民赶在新标准实行前已到镇(街道)行政服务窗口递交了申请材料。对于5月1日前已申请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旧证换新证手续的市民,后续要做哪些事情才能确保顺利取得新不动产权证,并可以按照旧标准补缴出让金?——不要急,顺德国土部门再次贴心地整理了详细的问题解答指南——
一、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解答指南
Q:已于5月1日前预收件的,在什么时间前必须补齐办件资料?
A:5月1日前凭旧证已申请办理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预收件手续的,自收件之日起6个月内按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办文要求补充完善办件资料。否则,将作不予办理决定并作退件处理,退件后重新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将按新标准执行。
Q:已于5月1日前预收件的,需要完善哪些办件资料?
A:需要完善的办件资料详见收件时签订的《承诺书》内容。例如:1.未验证换证的,需先办理验证换证;
2.权属人因故未能到现场提交办件资料的,提交由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或权属人到现场重新签订申请书等。
Q: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A: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规定,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Q:不同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下: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Q: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
A:受让人需按照顺德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土地出让金。不能按时支付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国土部门催交后仍不能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国土部门有权解除合同。
二、宗地房产测量业务解答指南
Q:怎样找到合资格的测绘资质单位办理宗地房产测量业务?
A:可登陆顺德区测绘企业信息网http://chqy.shunde.gov.cn查询。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测量单位。
Q:宗地房产测量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A:顺德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服务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22836341,22836331;顺德区测绘学会服务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22633282。
三、验证换证业务解答指南
Q:什么叫验证换证登记?
A:验证换证登记是指对于持有0623版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地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和持有房地产权证书,宗地图为非数字化测量图的房产权属证书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业务。
Q:验证换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A: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0623版土地使用证。3.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4.数字化测量宗地平面图及其规格为A5的复印件,公寓建筑的一并提交单元房产平面图(原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宗地平面图、单元房产平面图已经数字化测量的不用提交,复印件为每产权人1份)。
5.根据不同情况另提供以下资料:
(1)继承的另需提交《继承房地产公证书》,析产的另需提交析产公证书及规划部门同意房地产分宗的意见。
(2)分、合宗房地产另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合宗房地产的意见。
(3)合宗房地产的另提交获批准的《合宗用地申请表》或《顺德区个人住宅用地合宗审批结果通知书》。
(4)加改建、扩建后变更房地产另提交如下资料:A.《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或《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B.批准扩建(增加)用地批文(在加改扩建中增加了用地的需提交)。
(5)法院裁定变更房地产另提交法院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财政局出具的不征契税批复。
(6)离婚夫妻间分析房地产变更另提交如下资料:A.诉讼离婚的提交离婚判决书(裁定书)的复印件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离婚调解书。
(7)夫妻约定房地产权另提交如下资料:A.房地产权约定书。B.结婚证或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8)更改房地产坐落地址或门牌的另提交房地产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证明,更改身份证号码或名字的另提交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证明。
(9)遗失《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0623版土地使用证的另提交如下资料:刊有遗失产权证声明的《珠江商报》或《佛山日报》(遗失声明只需刊登一次,见报30日后才受理补办登记申请)。
(10)在验证换证时,多占水利控制范围用地的,需提交如下资料:A.位置图(3份);B.平面图(含河道、堤围)(3份);C.剖面图(含河道、堤围)(3份);D.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E.宗地图复印件(3份,须原件核对)。
Q:办理验证换证登记业务的流程是什么?
A:办理验证换证业务需先找一家有测量资质的测绘公司对房屋现状和土地使用界线进行测量,将数字化宗地测量图入库。再根据房屋涉及的不同情况到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材料。最后带齐申请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验证换证业务。
Q:办理验证换证登记业务的办文时长是多久?
A:现我区办理验证换证登记业务的办文时长是20个工作日。
Q:权利人已故的,办理验证换证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A:权利人已故的,可由权利人的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亲戚)代理申请,代理人需在申请书中申明当事人已故的情况及自己与当事人的关系,并提供权利人已故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死亡证、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户口记录,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书、死亡公证等。
Q:旧证上权利人名字、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怎么办理?
A:申请人需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资料或变更证明。对于名字中出现的同音异字或缺字的,申请人应由村(居)委会出具两个不同名字属同一人的证明,并在《珠江商报》或《佛山日报》上作出房地产权登记声明30日后,进行办理。权利人已故的,可由其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亲戚)代其登报声明。涉及国外或境外权利人的,需依据司法认定程序公证后进行办理。
Q:新测宗地图面积大于旧证登记面积的怎么办理?
A:新测宗地图面积大于旧证登记面积的,经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后,认定为测量误差的,可以正常办理。若属违法占地的,必须整改后才能办理。
Q: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人不是同一个人,办理验证换证时怎么区分份额?
A:默认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人各占一半。若权属人之间协商好,可按照协商约定的份额进行登记或完全登记在一人名下。
Q:未换证的老房子这些年来有过加改建怎么办理?
A:个人住宅加改建符合规划并能补办规划验收的,可以正常办理;如属违章建筑的,必须整改后才能办理。
Q:旧证遗失的该怎么办理?
A:当事人应向《珠江商报》或《佛山日报》申请刊登遗失声明。需查询所遗失产权证的有关信息的,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不动产档案科对外服务窗口进行查询。
Q:权利人不在本地无法亲自到场的怎么办理?
A:权利人不在本地无法亲自到场的,可由权利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权利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材料。
Q:为什么部分旧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换完新证后土地所有权性质变为了国有?
A:根据顺府发〔2001〕13号文的规定,“村改居”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转为国有。
Q:有哪些常见情形会导致不能验证换证和被退件处理?
A:旧房证对应的旧房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加改建行为,如果房屋的加改建被认定为违法占地或属违章建筑而权属人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影响如期验证换证而导致不能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手续。(潘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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