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出让的大良振东围地块航拍现状
今日(8月1日)上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对外发布通知,调整以挂账收储方式实施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原则,对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商住或居住用途开发的项目对原土地权属人的补偿标准作了调整。
在这份通知中,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出让的工业改商住项目(以土地公开交易出让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土地出让收益区分配部分的50%作为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专项经费,统筹用于产业发展保护区内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的土地整理、动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原工业用地开发商住要配建城市基础设施
据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介绍,顺德区将调整以挂账收储方式实施的原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商住或居住用途开发的项目对原土地权属人的补偿标准。
即是项目认定前具有合法用地批准文件的,改造后地块公开出让成交的楼面地价不高于5000元/平方米部分,对原权属人补偿标准不超过该部分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50%;高于5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7500 元/平方米部分,对原权属人补偿标准不超过该部分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25%;高于7500元/平方米部分,对原权属人补偿标准不超过该部分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10%。
项目认定前无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无建设用地批文或已有合法建设用地批文但未完善供地手续)部分,原土地权属人的土地收益按前款规定标准的90%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原土地权属人按规定应提供不少于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用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用地,该部分土地不享受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由政府按原工业用地市场价补偿原土地权属人。
集体股份社土地用于商住,需由政府公开出让
顺德还进一步完善了供地政策。规范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商住用地的处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土地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由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涉及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必须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城市更新完善用地手续后用于兑现商住用途的征地留用地指标的,按现行征地留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此外,也明确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国有土地供地方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城市更新项目用地,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后,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原则上采取向原土地权属人弹性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出让或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城网君还注意到,为配合产业发展保护区建设,保障产业用地供给,顺德会加大推动产业保护区内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财政扶持力度。
2020年12月31日前出让的工业改商住项目(以土地公开交易出让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土地出让收益区分配部分的50%作为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专项经费,统筹用于产业发展保护区内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的土地整理、动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潘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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