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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农业品牌“躁”起来,100万等着你


  顺德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相关生产企业、农业相关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看过来,今年,顺德将拿出100万元用来奖励和培育顺德的农业品牌。相关的配套政策——《顺德区农业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城网君了解到,这笔100万的资金是顺德区2016-2017年度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重点项目中的农业品牌建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适用对象是在顺德行政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相关生产企业;农业相关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奖励的对象主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主体;获得顺德2016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的单位。

  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如果在本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域拥有固定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稳定,且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仍持有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单位,每个认证的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本区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顺德2016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的单位(包括自动获得和专家评审获得两种途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若同一产品获得上述两个以上认证或称号的,享受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项目资金总额度的20%。

  记者了解到,《顺德区农业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就是为了大力培育区域内的农业品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该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均可凭相关的有效证明向区农业局提出奖励申请。(陈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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