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施行的《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新调整,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昨日(2月6日)对修订后的《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期从2月6日至2月20日。根据管理办法,单个农副产品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为100万元。
根据管理办法,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是指顺德对自愿参与政府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项目单位进行扶持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生产环节)、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流通环节)和平价商店项目(销售环节)。
顺德城市网注意到,扶持的项目是选择已建成的项目给予补贴,三类项目的准入条件各不相同。比如申报蔬菜种植基地大棚的项目要求种植规模面积累计达到50亩以上,且已建蔬菜大棚面积累计达到5亩以上;申报农副产品冷藏设施的项目,标准冷藏设施库体容量累计达到500立方米以上;申报平价商店项目的,需按具体规定予以认定平价商店资格且继续经营。
在扶持标准方面,单个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和单个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为100万元,平价商店项目评定为优秀的平价商店给予5万元,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平价商店给予3万元补贴。
此外,2017年度扶持“三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顺规通〔2014〕160号)执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自2017年度“三项建设”项目扶持工作结束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顺规通〔2014〕160号)同时废止。 (万家长)
■扶持标准
单个蔬菜种植基地大棚项目扶持资金具体标准按第三方机构(具备测量测绘资质)所量度的面积,以每亩2万元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设定为100万元。
单个农副产品冷藏设施项目扶持资金具体标准按第三方机构(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所核定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和地价)的30%比例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上限设定为100万元。
平价商店项目扶持资金为价格调控服务费(包括价差补贴和服务费),具体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等级而定,评定为优秀的平价商店给予5万元,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平价商店给予3万元,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下的平价商店和参与上一年度考核但本年度被撤销平价商店资格的不予补贴。
■公示信息
公示期从2017年2月6日至2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并将书面意见(签字或盖章)邮寄到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电子邮箱:shundewujia@163.com;来函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行政大楼东四楼物价科;联系电话:22832150,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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