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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有“垃圾虫”?追踪10公里捉住!



大量垃圾被随意倾倒,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龙江预伏,抓住“垃圾虫”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孔之敏) 昨日(9月5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以下简称龙江环运城管分局)获悉,龙江镇多措并举,抓到不少“垃圾虫”,清理了大量乱倾倒的垃圾,令市民拍手称快!

  记者了解到,龙江环运城管分局将查处不按规定地点随处乱倾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的违法者(俗称“垃圾虫”)作为重点工作,多次组织行动不遗余力地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打击。但由于违法者作案地点分散隐蔽、运输车辆机动性强、作案时间不确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难以取证等因素导致工作难度较大。为此,龙江环运城管分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位于大坝工业园的堤坝路较为僻静,且货车能够通行,使得该路段成为了乱倾倒黑点,经常有人偷倒工业或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7月底,龙江环运城管分局组织工程单位投入挖掘机4台,泥头车2辆、自卸车1辆、铲车1辆、机动人员15人,对堤坝路的堆积垃圾进行清理,现场共处理各类垃圾约30吨。



严惩“垃圾虫”,做到常态执法


  近期,龙江环运城管分局也加强对该路段巡查执法,查处乱倾倒垃圾违法行为6宗,全部对当事人予以罚款并责令其自行清理干净乱倾倒的垃圾。为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遏制乱倾倒垃圾行为,8月8日,龙江环运城管分局还组织工程单位使用石码对堤坝路的部分路段采取管制限行措施,限制小车、货车等车辆通行,避免全路段成为乱倾倒黑点。

  而8月30日,龙江环运城管分局跨越里海和龙山2个片区、历时近5个小时,出动4个行动小组、执法车辆4台、执法人员10多人次、追踪行程逾10公里、现场查获偷倒建筑淤泥运输车辆3台、相关违法人员3人。

  龙江环运城管分局局长毕景刚表示,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应从正规渠道进行处理,切莫贪图方便随意倾倒,否则将依法从严处理。龙江环运城 管分局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职责,在下阶段利用全镇的视频监控(俗称“天眼”)加强对“垃圾虫”的实时监控和取证,使“垃圾虫”无所遁形,全力保持对“垃圾虫”的强力打击,净化龙江镇市容环境,助力构建“智慧龙江 梦想家园”。毕景刚还呼吁市民:请共同维护龙江镇良好的卫生环境。

■温馨提示

  龙江镇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已于2016年6月6日正式启用,对于龙江镇范围内的民宅建设产生的砂石弃土、钢筋混泥土弃料等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免费受纳,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受纳不含钻桩产生的泥浆)。广大市民可到所属居(村)委会出具建设证明,凭证明自行把建筑垃圾运往临时消纳点;对于龙江镇范围内大型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须按照《顺德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排放、运输许可,并与龙江镇临时消纳点签订协议后方能把建筑垃圾运往临时消纳点。

  地址:乐龙路南侧龙江交通中心对开地块,联系电话:13726640656 刘生

■知多D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将建筑废弃物倾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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