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检察院邀你一起评选出2015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黄婷) 检察院是如何为普通民众排忧解难、伸张正义?检察院如何审讯“老虎”、“苍蝇”的?每每说起检察院,小伙伴是不是整个人都 “庄严”起来了呢?但是,对于这种“庄严”大家是不是又期待可以和它来一次亲密的接触呢?这不,机会来啦!
昨日(7月12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为了让2015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的评选活动更加体现民意,倾听民声,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顺德检察院广发英雄帖,招募两名网友评委一起评选出2015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
网友评委需要做些啥?届时网友评委将与专业评委一起听取检察官汇报案情,并且现场打分评选出2015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
只要您有着秉持公平、公正的做事态度和原则,并且对检察院相关工作有所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都可以报名参加这次的评选活动,快快报名参加!
■评委须知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
评选时间:2016年7月19日
评选地点:检察院三楼检委会会议室
评选标准:
A、“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标准:
1、具有代表性。能对同类案件(或事件)的处理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或者法律规定相对原则、尚不明确,案例的办理具有指导意义;
2、具有新颖性。反映新型犯罪、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办理的案件,以及对法律的适用范围有所突破的案件或者现行法律尚无规定,正确运用法理办理的案件;
3、具有疑难性。即案件的定性、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且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案件,尤其是经逐级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上级检察机关明确答复后处理的案件;
4、具有较好的办案效果。参选案件的办案效果要符合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否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是否实实在在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要求;
5、具有可报道性。涉及重大维稳敏感案件、尚未判决的自侦案件等不适宜公开报道的案件不参选。
B、优秀检察建议书评选标准:文字较规范;内容具有针对性;且整改成效较明显,整改对象有回复、有整改,我院有跟踪回访,检察建议真正有落实,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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