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资讯 > 本土速递 > 时政速递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容桂:故意毁坏公共设施,警察会抓哦



丢失的地点位于容桂中心城区容奇大道中路边的停车位,分别不见了2对止车石和4个立柱石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薛兰兰) 近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被用于停泊车辆石柱竟“不翼而飞”了。据执法人员介绍,丢失的地点位于容桂中心城区容奇大道中路边的停车位,分别不见了2对止车石和4个立柱石,现场遗留下被人毁坏的痕迹。

  据悉,为提升城市品位和方便群众生活,2012年容桂政府投入了近3000万元对容奇大道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增加了泊车位数量,以方便市民停泊车。

  当天,执法人员向周边店铺询问情况,店铺负责人均表示对此不知情。执法人员说到,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坏了公共设施,更有悖城市文明。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对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法律是有相应处罚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涉嫌盗窃罪论处。

  执法人员提醒大家,城市是大家的,每个人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像爱护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公共设施,容桂才会越来越美好。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大良:远赴上海,26名师生欢乐游学
下一篇:大良:大清拆行动,严整105国道废品站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