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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环保治理力度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书


梁燕娇代表:

  关于加大环保治理力度的提案(编号:28)于2015年5月14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有效落实环保责任制度

  (一)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区政府印发《顺德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列出了区属各部门权责清单、各镇街权责清单、我局内部的权责清单,厘清了各部门、镇街的环保行政职责,强化了环保责任意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已于2015年8月印发与其配套的《顺德区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顺环委〔2015〕1号)和《2015年顺德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顺环委〔2015〕2号),对区属部门实施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区属部门落实相关的环境保护责任工作。

  (二)落实环保责任制考核任务。谋划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将每项任务分解落实至区属部门、镇街、局内部科室。2015年3月,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顺德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季度考核、年度重点任务计分方法的通知》(顺环委办〔2015〕13号)和《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顺德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指标体系操作细则的通知》(顺环委办〔2015〕24号),从第一季度开始实行季度考核,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农村分散污水治理、一河一策整治工程、工业锅炉和VOCs行业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审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等工作,着力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综合环境质量和竞争力。

  二、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多管齐下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2015年,我区继续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确定了2015年我区的60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名单,截至10月底已淘汰16家企业,41家企业完成治理设施安装,1家取消喷漆工序不排放VOCs,其余2家企业已动工建设治理设施,并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督促五沙热电厂和金丰热能有限公司废气改造工程建设,目前两家企业已完成“超洁净排放”改造,烟气排放浓度已达到相关排放要求。二是启动餐饮业油烟整治。截至11月底,已有586家餐饮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含关停37家),我局责令147家企业限期整改。其中21家大型餐饮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三是联合区公安、经科、财税等部门共同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设法加快“黄标车”淘汰。2015年我区共计淘汰黄标车20138辆,完成省今年下达考核任务的115.92%,共计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资金1.24亿元。

  (二)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是推进工业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容桂华口电镀城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已完成,首批入园企业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龙江镇分散有机废水收集处理试点项目已竣工投产。三是部门联动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全区共拆除2244个位于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和限养区的“窝棚猪”场,100%完成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清拆任务。同时扎实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全区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共43家,其中19家已搬迁、清拆、关闭;19家已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累计完成了88.4%的规模化养殖场治理任务,超额年度整治任务。

  (三)扎实推进“一村一策”村级工业区整治。为解决村级工业污染问题,促进城市、村居、产业与环境和谐发展,区政府印发了《顺德区村级工业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选取38个村级工业园作为整治试点,于2015年开展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行动。2015年前三季度,我局根据“一村一策”环境整治方案,共关停企业223家,立案查处企业143家,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企业119家,补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107家,移交公安查办2家。

  三、加强联动,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5年,我区结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体系,最大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保执法与公检法相互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模式。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零容忍”和“重打击”,以“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重视难点、突击行动”的方式开展环保执法,以避免重复、节省人力、提高效能。2015年1月到11月,全区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3384人次,检查企业9571厂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64份,立案749宗,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606宗,关停企业(关闭和停产)249家,罚没金额达3023.44万,移送公安及检察等机构案件7宗。

  四、创新机制体制,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我局不断规范环保审批机制,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15年,继续发挥环保准入制度对污染控制的积极作用,严把环保准入关,优化审批服务。同时推动智慧环保系统建设,计划于今年年末完成系统的整体设计并开始整体系统开发,预计2016年7月可完成整体系统开发并试运行。

  五、强化沟通,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上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实现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提升的双赢目标。在去年成立“环保警察”的基础上,今年又通过多方努力,于2月10日挂牌成立了顺德区环保巡回法庭,并于6月12日宣判第一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标志着顺德在环保“两法衔接”领域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截至11月底,2015年我区人民法院判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宗33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涉环境犯罪10件15人。

  六、加大宣传新环保法,着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2015年,结合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我区积极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在区内媒体及我局政务微博以多种形式宣传新环保法的重点内容。在环保新法实施、环保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选取典型性、普遍性的案例进行案例宣传报道,通过媒体宣传形成舆论热点话题,引导全社会形成重视环保、自觉环保的价值观,构建全民共治的环保格局。例如,举办“顺峰山下城市论坛——共话新环保法”,邀请社会各界共同讨论新环保法的热点问题;在珠江商报刊登世界环境日专版报道;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零距离”电台访谈,倾听群众声音;副区长带队开展“六·五”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邀请媒体参与执法过程,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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