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台
顺德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维俊)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顺德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在近日已得到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规划的出台,意味着其将成为在往后几年内顺德土地利用的一个指引方向,并且规划经依法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规划》的范围为顺德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80657公顷,分为北部、东部、西南部三大块,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将是顺德区土地利用和政府相关事务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
《规划》显示,在各个片区内,对11项土地利用的调控指标都有严格的数值要求。11项土地利用项目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交通水利及其其他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999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946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194公顷。
规划的总目标:以控制建设用地盲目增长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具体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另外,《规划》具有强制性特征,规定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同时,《规划》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务求科学统筹有限的土地资源,推进“三旧”改造和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工作,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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