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德购新能源车优惠落地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张琼) 想买新能源车的市民看过来!今日(11月4日)上午,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获悉,《顺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在顺德购买并登记上牌的纳入国家补助车型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即可申请顺德区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车价的70%。
该《办法》由区环运城管局、区财税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联合发布,补助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构成。区环运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标准随国家政策每年调整,因此当年度购销新能源汽车最迟须于次年度1月份内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记者了解到,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地的优惠规定补助对象为2014—2015年期间在顺德区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包括公交车、出租车、乘用客车、专用车(只需在顺德登记上牌)等,且车型必须是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请补助。
2015年度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70%,每个车架号只能申领一次补助资金。目前,新能源汽车已在顺德公共交通上获得推广应用,今年上半年率先在全市投放24辆纯电动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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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