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上学生踊跃发言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钟柳梅) “‘灋’字怎么读?是什么意思?”、“灋,古代的‘法’字。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乍一听,小记还以为是走进了语文课堂。不过,这回你要跌眼镜了,这是大良街道办举办的基地外派法制讲座。
昨日(10月13日),大良街道普法办走进大良本原小学,广东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的刘敏好好地给400名五年级学生上了一节法制课。
说起法律,可能有些学生会说,法律既熟悉又陌生。说它熟悉,是因为我们的生活的确离不开法律。说它陌生,是因为有些学生会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我又没有犯法,长大了也不想做法官、律师,知道那么多法律干嘛呢?刘敏说,我们应该这样去看待“学习法律知识”这个问题:法律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如果不够通俗易懂,刘敏播放了两个真实案例的视频,一个是集体殴打一个女孩子;另外一个更加疯狂,不仅集体殴打一个女孩子,甚至把受害者的上衣都脱掉了,而且用手机把整个施暴的过程拍下来!这时候,学生不淡定了,课堂像炸开了窝,议论纷纷:他们是不对的,不能打人;拍视频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刘敏透露,据调查,不少未成年人之所以会作出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觉得我还小,就算被警察捉住了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同学们,你们觉得是不是这样的呢?
但刘律师告诉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小记曾经也以为:我年纪还小,还不够18岁,就算被警察捉住了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今天长知识了,原来这种观点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啊!这种长知识的课堂哪里有?大良各中小学只要通过大良街道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预约,大良街道普法办就可以在基地举行法制讲座或者外派律师上门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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