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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警察,违法企业主还能闻风而逃?



“环保警察”自成立至今,直接参与处理14宗案件,侦破13宗,刑拘16人,打击环境犯罪成效显著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维俊) 走进一间废弃的工厂,约100平米的空间内遍布了污水残迹,“黑乎乎”墙壁、地板映入眼帘。中间是一个蓄水池,散发着让人欲呕的气味,连接着蓄水池的是三根直通到屋外的管道。“这间厂不仅偷排,水体检测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企业主构成污染环境罪,被我们依法逮捕了!”环保警察指着现场说道。

  像这样的案例其实不少。记者从昨日(5月20日)区公安局通报的环保警察成立以来执法情况中了解到,顺德区公安局于去年10月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应时而生,是全省首个“环保警察”专职机构,自成立至今,直接参与处理14宗案件,侦破13宗,刑拘16人,打击环境犯罪成效显著。

专业人办专业事,处理环境犯罪更高效

  “顺德‘环保警察’属公安编制专职打击环境犯罪机构,解决环保部门单独执法无刑事执法权的问题。”据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何锦源介绍,目前,区级层面“环保警察”专职民警6名,各镇街公安分局成立环保工作小组不少于2人,均具有10年以上执法办案经验。

  在未成立“环保警察”机构之前,顺德区主要靠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由于执法的强制手段有限,遇到很多难以克服的阻力,如存在不少企业关上大门,不让执法人员入内检查,阻挠调查取证工作,甚至组织人员围攻环保执法人员,公然暴力抗法等现象。

  “‘环保警察’成立后,办理案件更加专业化,大大缩减办案的环节,提高打击效能。”何锦源道出了“环保警察”成立的目的成立后,“环保警察”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提前介入,提高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违法人员抓捕、审查等环节的效率,有效阻止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负责人闻风而逃。

  在今年就曾有厂方负责人在配合环运部门指认现场时逃跑的情况,被现场的环保警察及时追捕抓获。在今年4月份,经办大良一宗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通过前期联合环保部门证据细致收集,对嫌疑人实施抓捕归案——刑事拘留——呈请逮捕只用了两天时间,真正做到快侦快破,真正的体现了高效的职能。



环保警察、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犯罪行为逐渐趋于常态化


职权明晰相互监督,对环境罪“零容忍”

  据区公安局颈枕大队环保中队队长陈子攀介绍,“环保警察”主要是受理涉及刑事犯罪的环保案件。前期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工作必须由环保部门负责,鉴定结果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公安部门与环保部门是相互配合、共同打击环境犯罪的关系。。”
 
  据悉,为快速有效开展环保违法犯罪的打击活动,顺德的环保警察也要求各个社区中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偷排污行为的排查,利用社区民警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广集线索,并将线索反馈给环保部门查办,达刑事立案标准提前介入。顺德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密切联系,并采取前期介入模式,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办案效率。

 “对待环境污染犯罪公安部门保持‘零容忍’态度,一旦确认企业构成了污染环境罪,犯罪嫌疑分子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将其绳之于法。”同时,大队长何锦源也坦言,环保警察还是新事物,成长需要继续探索,环保工作离不开与环保部门的相互配合以及市民的积极参与。

  在下一阶段,“环保警察”将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及业务执法水平。对此,环保警察鼓励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12369、或者直接拨打110反映环保问题的不法行为。

■典型案例一

不仅偷排重金属还超标,抓你没商量!

  4月10日,经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发现大良红岗樟岗工业区远才五金加工厂有涉嫌偷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作案嫌疑。经现场抽样检测,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构成污染环境罪。环保中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情报研判分析,初步掌握了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颜某及其关系人的基本情况,通过一段时间调查走访,最终确定颜某的落脚地位于大良南国西路一厂房内。

  28日上午,环保中队迅速联合大良分局红岗中队民警前往抓捕,并成功将嫌疑人颜某抓获。及后,环保中队即时将嫌疑人带返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迅速展开审讯工作。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颜某对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检察院已准备对该案提起公诉。

■典型案例二

偷排被重罚后仍继续 家具厂负责人被刑拘

  龙江一间床具厂,将超标的废水直接偷排到河涌,喷涂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虽然被环保部门予以重罚但仍抱侥幸心理继续偷排。近日,龙江警方与环运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该厂进行查封,企业2名负责人被刑拘。

   涉事企业位于龙江旺岗,是一间设备简陋的床具厂,主要生产五金床架,生产流程中有酸洗和喷涂两大工序,分别产生富含重金属的废水和废气。据龙江警方透露,早在2014年5月,该厂因偷排被处以数万元罚款。但由于受利益驱动,经营该厂的老板继续指示工人将废水废气直接排放。经核查,该厂每天能产生工业污水6至7吨。环保部门取样化验结果显示,该厂排放的废水中锌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的19.8倍,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对此,龙江警方与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对该厂进行查封,控制了主要负责人及多名工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嫌疑人李某、宋某对偷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主要负责人因污染环境被处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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