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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排放超标车注意!在行政区域罚200



1月1日起,顺德区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将禁止大气污染物排超标的机动车通行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维俊) 近日,佛山市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顺德区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将禁止大气污染物排超标(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通行。

  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通告》中获悉,禁行对象主要包括未能通过环境保护检验机构定期排气检测(年审)的机动车;在路检中排气检测超标的机动车;被举报冒黑烟且未能通过环境保护部门排气检测的机动车以及被举报冒黑烟且未按要求送检的机动车。

  《通告》规定,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为禁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试行期届满后,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对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佛山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告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市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从而,各级政府部门一个要切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铁腕整治黑烟车,保护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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