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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来了,企业无下限罚款无上限



新环保法实施,环保违法者将无处可逃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维俊) 2015年1月1日起,被专家们称为“史上最严厉环保法”将实施。“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新环保法实施后将有利于推动环保执法。”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伍成亮如是说。

  昨日(12月30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召开顺德环保领域企业召开《新环保法》宣讲会。据悉,自从新环保法公布之后,区环运和城管局已经多次组织学习新环保法,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技能。顺德区环保部门提醒企事业单位新环保法的处罚更严,违法成本将提高,务必遵守新环保法。

按日计罚,企业环保违法罚款数额不封顶


  新环保法规定对于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罚款金额可以“按日连续处罚”。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区环运局常年法律顾问江敏表示,只要是县级以上的环境保护部门就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这在现行环境行政法规体系中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这样的处罚,甚至可以要了企业的命!”

  江敏还重点对按日计罚的方式进行了解读,若一家排污企业被环保部门给予罚款5万元,并开出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于30天内改正,若在30天后复查仍旧没有改正(若在30天以内进行复查,日期从决定书送达之日到复查之日算),该企业将会被罚150万元。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发出整改,若依旧不悔改,环保部门将会按天数进行累计罚款,每日5万进行处罚,数额不设封顶。

  而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这一项规定将更有利于环保执法的进行。做过多年环保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阿仁介绍称,过去企业环保违法,执法人员只能一事一罚,一次罚个几万,对于企业来说不痛不痒,在对其处罚过程中如果对方再次违法,环保部门只能要求整改,有的企业因此根本不拿处罚当回事,继续偷排。“现在就好办了,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进行按日计罚,应该会很有成效。”

企业打“游击”?扣设备还可行政拘留

  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将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环保违法成本,推动企业遵守环保法。记者了解到,除了按日计罚外,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新环保法中有利于执法人员执法的另一项规定就是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利。

  “过去,企业环保违法,我们只能通过跟其他部门联合作战,通过部分环境违法企业存在的消防问题对其采取措施。而更多的我们只能无可奈何。有时候市民投诉的企业,我们环保执法人员去检查了要求整改,但是没过几天,市民又投诉环境违法企业开工了。市民怀疑我们不作为,其实我们也很无奈。”阿仁介绍到。

  而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也可以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我们的执法权得到增强,但对于我们也是一种压力,我们也会好好去学习新法律,做好我们该做的事情。”阿仁坦言道。

  “我们以前对于环保法的了解太少了,甚至有可能什么时候违法都不知道,回去以后会加强自身对环保法的学习,同时还会对员工进行环保法的培训。”某涂料企业负责人白女士感叹道。

  在伍成亮看来,新环保法的实施将有利于顺德的企业升级以及打造一个绿色家园。执法人员自身要对能力的进行提升。“有些企业根本不了解新环保法内容,可能只是出于经营盈利的考虑,最后却触犯了环保法。”企业应该要加强企业对新环保法的学习。

■按日连续处罚违法行为

  若存在以下行为,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进行罚款处罚,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者,环保部门可依法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且排放污染物。

  2、建设项目防止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

  3、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按照跑无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进行排放污染物。

  5、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6、排放、倾倒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倾倒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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