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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造吗?小微企业42项收费要取消了!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陈琴琴) 昨日(12月30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经贸促进会获悉,中国财政部近日发布通告称自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等。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月23日,中央各省(区、市)要对小微企业免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另外据了解,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小微企业范围,由相关部门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确定。这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

  除此之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征地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

■相关链接

一、取消的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征地管理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商务部门

4.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5.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详情请点击“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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