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所有办理港澳通行证新业务,取消代办措施,申请人须亲自前来办理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即日起,顺德取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代办措施,即所有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办、换发及补发业务的市民,必须亲自前来办理。
昨日(8月5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以往办理港澳通行证业务,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但按照公安部的最新通知精神,即日起,顺德取消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措施,所有申请人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包括新办、换发及补发业务,都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并接受面见。未满十六岁的申请人提交申请和采集指纹的规定仍按《操作规范》执行。
记者了解到,新措施实施后,广东省内的户籍居民办理换领通行证时,只须持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请人无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此外,办证时,监护人需陪同申请人前往办理换通行证手续,监护人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市民若对新规有不理解的,可拨打顺德公安出入境咨询电话:22835300,咨询最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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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