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湛承姝) 为规范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2013年顺德区全面推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制度。而从今年开始,顺德积分入学改变过去镇街之间积分不互认的情形,建立起统一的实施办法。
全区互认“公共积分”,镇街自定“个性积分”
根据日前在顺德教育局官网公布的《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顺德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将采取“公共积分”加“个性积分”的形式。其中“公共积分”占100分,由区教育局出台的《办法》规定;“个性积分”占50分,由各镇(街道)教育局自行制定。
此次的全区互认机制中,资格职称、服务年限、购置住房、参加社保、投资纳税、骨干企业等六项公共积分部分可全区内互认。教育局还明确提出,各镇街不得将“公共积分”适用范围由顺德区缩窄为“本镇(街道)”。记者发现,此次的六项公共积部分主要是过去各镇街都已有的积分入学计算项目,核心仍是住房和社保,两者共占分值58分。《办法》中建议各镇街在设置个性积分时,可以包含党政表彰、见义勇为、计划生育、义务献血、志愿者服务、接受本镇幼儿园教育等项目。
富余学位各镇合理调配,“公共积分”是依据
根据规定,《办法》适用于年满6周岁以上有正常学习能力、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提到,父母双方同在顺德服务的,只要不超过该项目的最高分,父母双方都可累计积分;而父母双方有一方不在顺德服务的,只计入学申请地父母取得的积分。
根据《方法》的说明,符合申请资格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在顺德区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通过积分入学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据《办法》,各镇街教育局在完成本地积分入学招生工作之后,可将富余学位继续供给其他镇(街道)。而未获得入学资格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凭其申请时核定的“公共积分”跨镇(街道)申请入学,转入地的教育部门再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顺德区教育局亦由此建立积分入学学位统筹调节机制,要求各镇街教育局要科学预测本地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就读需求,合理调配本辖区公办小学学位。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既避免学位结构严重失衡,也避免招生结束后仍有本地生或政策性借读生插入导致学位大量增容。
■公共积分共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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