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单梦君) 今年3月1日起,海关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扩大至一年内无违法记录B类生产型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据统计,顺德目前已有19家企业享受此通关便利,改革后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辖区内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增加至1000余家。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海关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简化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手续,使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这种通关模式的优势在于,货物不必进入属地海关监管场所验放,不必办理转关手续,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辆,申报货物可以一票多柜,实现了跨关区物流的便利通关,节约了企业通关、提货时间,从而节省了人力、物流等方面成本。
目前,广州海关已与深圳海关、上海海关、天津海关等23个直属海关(包括13个省、3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开通“属地申报、口岸(属地)验放”结对试点。凡在广州关区注册的AA类、A类、B类生产型企业且一年内无违法记录,均可向各所属海关提交申请适用本企业类别的通关模式,经海关审核同意,签订关企合作备忘录后即可使用。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背景资料
2005年海关总署启动了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规范和简化转关监管”和“粤港跨境快速通关”为核心的区域通关改革试点工作。
2013年,国务院将“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便利措施”作为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12项重要措施之一。
2013年11月,海关总署发布《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和扩大适用范围,推行公路转关作业无纸化。
收发货人为AA类且报关企业为B类及以上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申请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2013年11月1日起,“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企业适用范围由A类以上企业拓宽至B类生产型且一年内无违法记录的出口企业;2014年3月1日起,再拓宽到所有一年内无违法记录的B类生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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