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陈琴琴) 昨日(3月4日),记者从容桂市场安监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加大“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力度,容桂街道制定了一详细的奖励机制,对整治“三合一”效果显著一线工作人员每人500元/间奖励。
自今年容桂1·13火灾事故之后,容桂街道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在2月27日还发布《容桂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容桂街道整治“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专项奖励办法》。
一发现即整治,绝不姑息
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生产和生命安全,容桂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和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会)分别代表街道办事处行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街道安委会负责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监督督办,批准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有即时危险的企业(场所)采取临时停电,停水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据了解,过去查处“三合一”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时,要停水停电整治,需要经过街道办批准,“现在不用了,直接由消委会、安委会决定就好,这样可以及时整治。”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被发现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在被要求整治时,没有立时整治的,将对该场所采取强制拆除手段。
两百万专项奖励,整治“三合一”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容桂还将投入200万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奖励。根据《专项奖励办法》,各社区(村)应根据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街道消防版会同安委办将对“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经责令整改后,对直接负责督促整改和跟踪督查的工作人员给予500元/间奖励。“希望通过这样的办法,调动基层共组人员整治‘三合一’场所的积极性,建立一个长效整治‘三合一’场所机制。”胡永峰表示。
但是工作人员要保证完成整改的“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一年内不“回潮”,一旦被上诉或者被上级部门查出“回潮”,受奖人必须在30日内全额退回所得奖金。
(编辑: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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