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影响顺德区“创文”任务完成,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将被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造成后果或不良影响严重的,分别对直接责任人、直接及分管、主观领导给予降职使用或建议免职的追究。
这是顺德区区纪委近日下发的《顺德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中的内容。《细则》称,“问责”是指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影响全区“创文”任务顺利完成的,对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细则》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将予问责的情况有6条,凡导致“创文”工作任务延误,以及在省、市“创文”大会被省、市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且经查证属实的,都将被问责。
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造成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大小,对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给予的追究为: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或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或建议免职。
□安琪 (编辑: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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