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廖先生正准备新开一家公司,公司名称想冠“广东”名以提升公司对外形象,却因为注册资金没达到1000万而“望洋兴叹”。即日起,廖先生可以不用愁了,只要注册资本达到300万,该公司即可申请使用“广东顺德”名称,申请程序也与申请冠以“广东”名的程序一致。据了解,这在全省尚属首例,这也将进一步推进顺德管理体制改革。
300万资金低门槛,可获得省级“待遇”
近日,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降低“广东顺德”冠名条件的批复》,同意降低企业名称冠以“广东顺德”的登记条件,即全区范围内企业(包括拟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的,可申请使用冠以“广东顺德”的企业名称。这一批复的下发,让为之努力了两年的市监局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锦源也表示“非常高兴”。
而更高兴的就要数那些企业主了。“广东顺德名庭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这个名称,就是廖先生昨日(8月29日)刚刚在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市监局的特设窗口中申请的。廖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对外型的企业,准备公司名称之前一直想冠以“广东”的名称,进而提升自己公司的对外形象,而前往前台时知晓了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可申请冠以“广东顺德”名的消息时,随即就到窗口申请企业名称。“冠以这个名称,对于提升我自己公司的对外形象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更容易将我们企业的形象推广出去。”
据统计,2008、2009年全区新冠“广东”名称的企业分别有28、59户,而2010年有126户,是2009年的两倍多,2011年截至7月底,又有80户企业加入了冠省名的行列。从总量来看,截至2011年8月23日全区共有冠省名企业619户,仅占企业法人总数的1.86%,尚有非常大的挖掘空间。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全区企业对名称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在行政区划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冠省名,他们都认为公司名称冠有“广东”等于企业的层次又提升了,并有利于在市场中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降低门槛,近2500户中小企业可直接受益
除了竞争优势,对于企业名称的稳定性来说,“广东顺德”已经是省级企业名称,可以稳定企业的信心,有利于企业各项推广活动的开展。市场安全监管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梁伟强表示,企业名称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必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企业名称进行宣传,而加上企业所有的公章、证件、文件、牌匾、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都记载企业名称,如更换名称企业将需要大量投入,“名称的稳定性显得非常重要。”
据统计,顺德区已登记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300-500万元之间的有1228户,500-1000万元之间的有1184户,这近2500户的企业占全区公司总数的9.2%。记者了解到,政策下发后,他们将有资格升级为“广东顺德”企业名称,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有望得到有力提升。
刘锦源表示,这个举措,将对顺德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有利的机遇。他还表示,顺德区作为全省的制造业重镇,“顺德制造”代表着“广东制造”的品质和水平。“如果部分有相当实力的制造业企业可以冠‘广东顺德’企业名称,将是对‘顺德制造’和‘广东制造’的双重推广。”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黄坚强也表示,这次降低了准入门槛,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针对全区中小企业众多的情况,黄坚强认为对顺德产业将带来一定的作用。
专人负责与专门窗口,企业注册随到随用
据了解,党政机构改革以来,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整合了“3+5”的部门职能(3个局的整体职能,5个局的部分职能),在行政服务中心东座设窗口22个,行政审批事项超过100项。特别是这两年来,该局服务窗口把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主动把审批时限压缩1/3,创新出资方式为6户外资企业解决了增资难题,大胆延期出资缓解了24户外资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办理股权出质为企业融资80亿元。
全区中小企业数量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如何帮助他们做大做强,是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一直思索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早在2年前,顺德大部制改革后,该局便已经启动申请该项工作,同时经过深入调研,区市监局向省工商局大胆提出企业名称直接冠“广东顺德”的设想,并要求准入条件降低至注册资本300万元。
得到回复后,该局前台迅速熟悉业务,同时进行配套服务。除了有一个专门的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31号窗口外,该局还选专门负责的人负责跟进并及时反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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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广东顺德”企业名称程序
顺德辖区内企业(包括拟设立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申请冠“广东顺德”企业名称的,申请人需向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登记窗口提出申请,具体到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31号窗口(联系电话:22835690)。区局受理并初审后通过计算机网络报送省工商局审核,然后才发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企业申请冠“广东顺德”名称的,使用省工商局制定的《企业冠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登陆广东省工商行政局网站、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信息网下载。
申请“广东顺德”企业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冠“广东顺德”
1. 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全体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投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3)投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4)投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5)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二)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冠“广东顺德”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经盖章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万家长 通讯员 李晓婷 魏云(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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