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昨日(3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的通报中了解到,顺德有两名商家高价卖盐被罚。
根据有关法律,食盐由政府定价,经营者必须依照政府定价销售。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科长何瑞冰向记者通报,两天来共接到20起投诉,一接到投诉,部门工作人员马上赶往投诉点,不过,由于一些投诉点是路边摊,因此工作人员赶到时店铺和店主均已不在。目前有两家商铺收到罚单:一个是大良古楼的集贸市场某店,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当场缴获几十包食盐并开出罚单;一个顺德区某本地连锁企业的加盟店,15元高价卖盐。查处情况已向省级部门通报。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目前顺德区食盐供应充裕,价格稳定,请市民到明码标价的商场购物。
□安琪 通讯员 梁伟强(编辑:谢全)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