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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官近距离接触 学生哥很“专业”




学生“学法”进入真正的课堂



学生踊跃提问,法官面对面解答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何燕金) “公诉人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当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与在公安局的供述不一样时,应如何判决?”“未成年人犯罪,其父母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昨日(3月15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与顺德一中德胜学校联合举办“与法同行”活动,就未成年人罗某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案邀请学生们前来法院旁听。

  据了解,未成年人罗某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案事发时间在2009年8月31日凌晨3时许,罗某(1991年10月出生,案发时尚未满18周岁,广西人)去杏坛镇高赞村基围其父亲工作的砖厂内,想找父亲的同事钟某借钱。被钟某拒绝后,罗某从身上拿出一把小刀,威逼钟某回到宿舍,将钟某身上的人民币10元及放在宿舍床边的一台迪比特3269C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0元)拿走。得手后,罗某害怕钟某报警,于是从墙上取下一条毛巾将钟某的双手绑在胸前,并用双手使劲卡住钟某的脖子,将钟某卡倒在床上,直到见钟某的鼻子流血并昏倒在床上后才松开双手逃离现场,钟某苏醒后报警。随后,罗某在2011年9月30日被顺德区公安局布控抓获。

  经审讯,整个案件的焦点在于罗某是入室抢劫还是入户抢劫、是否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等,而对于上述焦点,目前仍未有定论,案件需进一步审讯。

  旁听的顺德一中德胜学校45名初二学生认真听取了整个审讯过程,嫌疑人的供述、法官的审讯、公诉人的陈述、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与辩护人之间的精彩辩论……学生们认真地做好笔记,手不停地在“《走进法院》学习纸”上划动。

  审讯完毕后,该案件的主审法官林晓春与同学们进行了“零距离”交流,“未成年人犯罪,其父母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抢劫金额的多少对判刑有什么样的影响?”……林晓春逐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在他的眼里,学生们的问题问得相当专业。一名学生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进入法院,第一次看着法官审案,感觉很真实,也很威严,看着与自己相仿的未成年人“受审”,感触很深。

  带队老师吴玲玲告诉记者:“为了让‘与法同行’课程更生动,学生上得更深刻,学校每年都与法院共同举办这样的活动,让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真实地感受法律的威严,这样比我们只在课堂上讲课要更有效果一些。”记者还了解到,顺德一中德胜学校的这门选修课程“与法同行”除了让学生有机会与法院近距离接触外,学生们还曾到过戒毒所、检察院等地方进行参观学习。

  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陈晓红表示,让学生进入到法院旁听庭审,让学生得到更直观的认识和教育,让他们知道遵法守法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犯法的严重性,一旦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是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学生问,法官答

  Q1: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其父母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A1:未成年人,特别是处在14-16岁的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14岁就像是个临界点,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则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这样的话,如果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旦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其父母则要承担犯罪事件产生的民事责任。

  Q2:抢劫金额的多少对判刑有什么样的影响?

  A2:只要证实是构成了抢劫罪,无论抢劫了多少钱,最低要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抢劫数额达20000元以上,则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案件,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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